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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桂林市残疾人工作总结
2011-01-18(来源:) 作者:glcl

 

2009年桂林市残疾人工作总结

 

365走地盘 

 

 

2009年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残联的指导下,市、县残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坚持创新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完善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依法征收,坚持加强残联队伍能力建设,扎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好事,构建了残疾人事业发展“有政策、有队伍、有资金、有品牌”的工作格局,为今后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八项残疾人事业发展长效机制

(一)组织起草并推动出台《桂林市委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的起草从20093月开始,经过了深入细致的专项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了各类残疾人组织、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综合了41个残工委成员单位的意见,并就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与有关单位进行了专门沟通和协商,于200911月形成了《实施意见》(代拟稿)正式上报市人民政府, 2009127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待报市委批准下发。《意见》凝聚了我市残疾人工作者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意见》的实施,将对桂林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完善残工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机制 。制定下发了《桂林市残工委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职责分工》,推动政府各部门将残疾人工作列入职责范围,认真落实残疾人享受公共服务政策,积极创造优惠特惠条件,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

市卫生局积极做好残疾人加入“新农合”工作,组织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500例;市教育局积极推进桂林市培智学校、桂林市聋哑学校的迁建扩校工作;市科技局积极帮助申请专利的残疾人减免部分专利申请费用和优先给予资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市生产销售残疾人用品的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确保残疾人用品用具的质量安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开拓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市发改委积极争取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列入了2009年国家投资项目;市民政局认真做好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和贫困救助工作;市编办为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确定了级别和增加了人员编制;市财政局积极为残疾人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三)创新残疾人创业就业扶助机制。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桂林市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办法》,对残疾人参加就业培训和自主创业的4种创业就业方式给予1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扶持,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制定了扶持政策,在全自治区首开先河兴安县制定了《兴安县贫困残疾人就业扶助暂行办法》,龙胜县制定了《促进城镇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

(四)完善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机制。市残联、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通知》,落实了县(区)乡(镇、街道)残联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村(社区)配备残疾人协管员的统筹管理办法,落实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残疾人协管员工资和补贴,为完善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了“瓶颈”问题。

(五)完善“扶残助学”机制。通过积极争取,市本级继续实施“扶残助学”专项扶持项目,五城区户籍的从小学至大学阶段的贫困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学生人人获得资助;继续推动各县建立扶残助学政策措施,龙胜各族自治县制定了《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工作实施方案》、灵川县制定了《资助贫困残疾学生上学工作实施方案》、兴安县制定了《贫困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暂行办法》,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和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给予资助。至今,已有临桂、荔浦、永福、龙胜、灵川、兴安6个县制定出台了“扶残助学”专项扶持政策。

(六)完善残疾人事业资金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推进财政代扣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残联提请市政府通过了《桂林市本级财政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办法》(市政[2009]31号),实现市本级财政代扣408万元,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残保金征收比2008年增长了300万元;七星区、雁山区、龙胜县、资源县、临桂县、阳朔县、兴安县、灌阳县、恭城县9个县区实行了财政代扣,征收机关事业单位残保金近300万元;全州县、永福县、荔浦县、平乐县等4个县政府已批准实施财政代扣;灵川县、秀峰区、象山区、叠彩区4个县区正在报批之中。到11月底,全市征收残保金147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0万元。

(七)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惠机制。配合劳动部门制定了《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给予全免或部分减免参保费;配合民政部门制定了《桂林市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对残疾人看病门诊和住院费用自负部分提高了救助比例。

临桂县制定了《扶助低收入残疾人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兴安县制定了《关于实施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全州县、荔浦县制定了实施白内障手术给予减免优惠的规定。

(八)探索建立社会助残新模式。市残联与桂林市慈善会联合开展“爱心桂林—慈善救助一元捐”活动,获得第一批捐赠款4.1万元,为全市盲人免费配发盲杖1600支;与桂林市君健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助残合作协议,成立了“365走地盘法律帮助中心”。

二、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实现“组织全、队伍强、底数清”

(一)全市17个县区通过了自治区残联“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检查,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跨上新台阶

——推广已经通过验收的永福县、七星区、全州县、阳朔县、灵川县经验,积极组织其余12个县区参加“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活动。组织17个县区残联理事长到蒙山县参观学习,在永福县召开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现场会,统一印制下发了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年度管理手册和残疾人基本情况登记手册,规范管理基层残疾人工作。

——克难攻坚,破解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难题。市残联积极协调劳动与社会保障、财政、民政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通知》,解决了乡镇残联和社区残协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残疾人协管员的待遇问题。龙胜县、资源县已经落实了乡镇残联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待遇,对村残疾人协管员给予每月工作补贴50元,年终奖金200元。

——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协会作用。市残联肢残协会组织开展了肢体残疾人坐式排球赛,智残协会组织开展了智力残疾人和亲友联谊游园活动和特奥运动,盲人协会组织开展了庆祝盲人节座谈会,聋人协会组织了参观黑山植物园活动。七星区、象山区、雁山区等召开了五类专门协会主席会议,组织了智力、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开展联谊活动和残疾人运动会。

——努力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桂林市人民政府将建设“桂林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列为为2009年重点建设任务,正在协调将桂林市旅专原工艺系划拔给残联作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恭城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七星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已经动工;叠彩区、雁山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已经落实土地并完成了设计,正在加快进入建设;龙胜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改建完毕顺利使用,灌阳县、全州县、资源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落成使用。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思想好、能力强、作风正、素质高”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残联围绕“抢抓机遇,奋发有为,促进桂林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主题,一是开展了“残联干部科学发展实践能力培训”活动,组织残联干部进行“中国手语”、“公文写作与处理”、“新闻宣传稿件采写”和“摄影技术”培训,提高残联干部与残疾人沟通能力和工作能力;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到扶贫点调查农村发展状况,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求,慰问贫困群众,支持发展项目;三是组织开展“如何加快桂林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讨论活动,设计了十个专题调研题目,发动全市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调研,发现问题,分析检查,写出了调研报告21篇;四是以“11128”重点工作为载体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学用结合。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了残疾人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爱岗敬业的职业素质。

——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能力。组织市残联干部和城区残联理事长到广东省中山市、珠海市、深圳市考察学习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先进理念和工作方法;组织县()残联干部到山东省青岛市学习考察残疾人劳动就业和扶贫工作先进经验;组织市残联干部到四川省成都市学习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经验;组织市、县(区)残联干部参加了自治区残联成立20周年运动会;组织市残联干部参加桂林市直机关歌咏比赛获二等奖;组织市残联干部参加了桂林市公务员气排球比赛。

——争先创优,树立榜样。七星区、永福县、临桂县、龙胜县、全州县绍水镇、象山区平山街道办事处残联6个单位被评为广西残联系统先进集体;覃亚宁等12位同志评为广西残联系统先进个人;七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疗站被评为“全国残疾人之家先进集体”;残疾人李玉息被评为“全国自强模范”;市残联信访室被评为“全国残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三)建立桂林市“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依据

——建立桂林市“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截至200911月底,建立了3.69万名残疾人基本情况数据库档案,掌握了每位持证残疾人的20个方面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残联开展残疾人工作和管理提供了基本信息,为各级党委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科学决策的依据。

——积极开展残疾人需求调查,查民情,晓民意,解民难。对1908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情况进行了调查,推动了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扶残助学”加快发展;开展了聋儿、肢体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情况调查,624名残疾儿童进入“中国残联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项目库;对1341名残疾人进行了体育运动素质筛查,建立了残疾人运动员人才库;对416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进家庭需求筛查;永福、临桂、灌阳、龙胜县对4.1名万名残疾人开展了康复、教育、就业、扶贫需求调查工作。

三、竭力打造为残疾人服务工作品牌

(一)继续开展“真挚关爱、共享和谐”万人康复服务工程,全年为12927人次残疾人提供了社区康复服务和专项康复服务。

——“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全年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社区康复服务5362人次,新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50个,为临桂、资源、荔浦、恭城、兴安、七星、秀峰7个县(区)的22个康复站各配发了一套康复器材。七星区被授予“自治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称号;临桂县、资源县继续提升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水平,迎接自治区检查验收;秀峰、恭城、兴安、荔浦4个县(区)继续深入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规范化服务”工作;象山区启动了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建立了1个残疾人康复训练基地,3个康复服务中心和8个社区康复服务站,安排了有偿服务补助经费;雁山区已在四个行政村开展了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龙胜县、七星区申报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区)”获得中国残联批准。

——开展10项重点康复服务。全市全年为各类残疾人提供专项康复服务7295人次。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2560例(免费手术1260例);为成年听力残疾人验配低价位助听器295台;为低视力患者验配助视器63台;组织盲人定向行走训练30名;新收训聋儿41名、脑瘫儿童17名、智残儿童51名、自闭症儿童10名;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2名、聋儿家长41名、脑瘫儿童家长30名、智残儿童家长51名、自闭症儿童家长20名;为418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或住院医疗救助,1134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服药救助;安装大小腿假肢123例,回访383例,维修假肢33例;为各类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2500件(其中免费配发1700件)。开办了“园林特殊儿童协康中心”。自治区残联在兴安县召开了精神病防治经验交流会。

——深入推进荔浦县、全州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全州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州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方案》和《实施白内障手术给予减免优惠的通知》,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荔浦县完善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制度建设,将白内障复明费用纳入了“新农合”及城镇人口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荔浦县、全州县被中国残联授予“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称号。

——代表广西接受国际狮子会、世界卫生组织对我市进行“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二期项目终期检查评估。检查组对桂林市的项目工作和接待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肯定。

(二)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市残联在荔浦县召开了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研讨会,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大力向社会进行宣传;市、县区残联和卫生部门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规范评残程序,确定评残医院,培训骨干医生,处理评残问题。各县区切实解决残疾人体检、办证的实际困难,推出了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走下去”服务措施,走村进户办证,全州、资源、雁山、秀峰等县区残联深入到行走困难的残疾人家中,“零距离”服务;龙胜、全州、兴安等县区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为困难残疾人减免体检费。截至200911月底,全市已办理残疾人证3.69万本,占全自治区22.1万本的1/6。自治区残联在我市全州县召开了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

(三)“扶残助学”工程惠及更多残疾人。

——特教学校建设取得新的突破。配合实施“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推动市培智学校、市聋哑学校迁建扩校项目和全州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到2010年秋季学期,市本级的培智学校、聋哑学校将在新校址开学,桂林盲校将正式挂牌招生,新建的全州特教学校也将投入使用。

——继续实施“扶残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推动县区建立扶残助学政策措施。全市1571名在校残疾学生获得助学补助57.89万元,其中四所特教学校250名学生受助15.62万元,各县区的贫困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学生受助1321人次,受助资金42.27万元。

(四)扶助残疾人就业创业迈出新步伐

——开发了145个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市残联积极协调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实现全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建立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和社保补贴统筹机制。

——开发了1861个村(社区)残疾人协管员岗位,建立了残疾人协管员工作补贴统筹机制,已落实五城区和龙胜县、资源县375个村(社区)残疾人协管员工作补贴。

——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采取新举措。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成功进驻市政府政务中心;与君健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催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协作关系;对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机系统功能进行升级改进,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催缴程序与地税征税系统联网。

——就业培训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是在新华电脑学校建立残疾人电脑培训基地,随到随学,方便残疾人;二是结合乡村农业生产和残疾人的特点,在雁山、永福、资源等县20多个乡镇开展田间地头式实用技术培训,深受农村残疾朋友的欢迎;三是首次开办盲人电脑培训班,让桂林的盲人在网上挣钱成为可能;四是秀峰区残联在“好又多”超市设立“爱心专柜”,专营残疾人制作的手工艺品。五是统筹社会资源,与农业、畜牧、教育、劳动部门联合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残疾人;六是扩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内容,开设了计算机维修、手机维修、美发和烹饪、盲人按摩、缝纫技术、电脑操作、种养技能等培训项目。全年共计培训残疾人2420 人次,新增安置残疾人就业416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4415名贫困残疾人脱贫。

(五)积极探索残疾人工疗和托养新模式。巩固七星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疗站、秀峰区残疾人“和谐家园”建设,新创办七星区东江街道办事处残疾人工疗站和兴安县残疾人工疗站。七星区残疾人工疗站常年为25名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文体娱乐和就业培训工疗服务;秀峰区残疾人工疗站 组织各类残疾人及家属来工疗站参加活动3500多人次,加工无纺环保袋2万元多个,加工制作药品包装盒7万元多个,残疾人通过劳动逐渐消除了自卑,增强了自信,还获得了一定的收入,劳动和生活能力都有明显提高。

(六)扶残解困取得显著成效

——《扶残安居工程》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从2007年至2009年,市人民政府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每年共安排1000户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2009年完成1083户。《扶残安居工程》共筹集资金509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残联补助826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331万元,群众自筹和社会捐助 2938万元,群众义务献工76984 个,共为358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新建或改建了住房,解决了他们无房住和住危房的痛苦,使19391名残疾人及家人有了温暖安全的家。市、县、乡三级残联认真组织实施《扶残安居工程》,工作扎实、任务完成好,多次得到市人民政府实事办和督查办的肯定和表扬,2009124日、5日,桂林日报、广西日报分别进行了“政府实事遂民意、暖民心”的专题宣传报道。

——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2009年元旦、春节和全国助残日期间,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共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3716户,送慰问金、慰问品共计105万元。春节期间,协调组织桂林温州商会“商至成善同行”大型慰问活动,组织温州商会30多位成功企业家慰问市五城区贫困残疾人500户,发放慰问品1500件,折合人民币10万元。

(七)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创新《扶残维权工程》服务方式,成立了“365走地盘法律帮助中心”,发挥君健律师事务-律师团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帮助,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一条便捷的绿色通道。指导七星区残联开展“扶残维权工程”业务培训,组织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及助理学习涉残案件办理知识,学有所用,10月份就办理8起涉残案件,打破了城区没有办理涉残案件的零记录。在桂林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开设了首次残疾人政策法规问答节目。

——妥善解决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临桂县残疾人林日江等人所在企业每月才给残疾人工人500元工资,市残联积极与企业主管部门协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使林日江等人的工资待遇问题得到了解决。

——积极协调解决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市残联帮助残疾人与有关部门协调问题30余次。针对盲人反映手机来电显示费用减免问题,向中国联通桂林分公司发出《关于继续给予我市盲人手机来电显示费用减免的函》,解决了这一问题。

——认真开展信访服务,热情“接访”和“下访”。市残联全年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电来访515人次,信访处结率达95%。针对象山区南新社区残疾人余建林信访问题,潘燕理事长、李孝平副理事长亲自深入余建林家进行长达近3个小时的“下访”活动,余建林致信市政府领导表示“政府对我的困难非常重视和关心,深表感谢!”。

——妥善处理涉残热点问题。积极协调交警部门,妥善解决涉残机动车非法运营问题,没有发生涉残群访事件。制定《全国“两会”期间桂林市残联信访维稳工作预案》、《关于桂林市城区市容交通秩序大整治期间市残联工作方案》,下发了《365走地盘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了全国“两会”和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我市残疾人群体的稳定。

——全面推进“全国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起草《桂林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工作中期自查方案(讨论稿)》、《桂林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开展无障碍进残疾人家庭试点工作,接受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等4部门组织的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

(八)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

——残疾人宣传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桂林电台开设了《关注残疾人》专栏,桂林电视台坚持办好《手语新闻》;广西桂林图书馆盲文有声读物图书室新采购173件盲人有声读物光盘,开展电话预约、送书上门服务;市残联、市文化局举办了“桂林市首届残疾人书画展览”;市培智学校、聋哑学校举办了校园文化节。七星区七星社区和永福县凤城社区开展了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试点工作;积极培养残疾特殊艺术人才,选送3个优秀节目参加全区第七届残疾人文艺汇演评比。获得“二等奖”1个,“优秀奖”2个。

——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全市各宣传媒体投稿发表文章(图片)210多篇;进一步发挥桂林市残疾人新闻促进会作用,发展充实通讯员队伍,健立激励机制,举办了2008年桂林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比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第19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召开了市残工委全体委员会议,认真研究全市特殊教育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4家班子的领导以及市残工委全部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慰问了培智学校、聋哑学校;七星区开展了残疾人广场文艺演出;雁山区开展了残疾人气排球赛;叠彩区、秀峰区开展了残疾人游园活动;象山区各街道组织残疾人开展了就业服务活动;荔浦县电视台制作播放了《身残志不残闯出成功路》电视专题片;全州县开展了义诊服务;兴安县对手机用户发助残宣传短信;灌阳县开展了对残疾人的“三问三服务”活动;平乐县、阳朔县、荔浦县、恭城县、阳朔县、临桂县、龙胜县开展了慰问活动。

——残疾人体育蓬勃开展。开展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拨训练工作,向自治区输送10名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全国20岁以下游泳、田径、乒乓球全国锦标赛,游泳项目取得了16铜和4个第四、6个第五的好成绩。组建女子盲人门球队并参加2009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联赛,取得南部赛区第四名。同时选送3名聋哑运动员参加全国聋人篮球联赛。组织特奥乒乓球队参加2009年全国特奥乒乓球联赛,取得16银的好成绩。加强残疾人运动员后备力量的建设,向自治区推荐100多名运动员苗子。加强开展残疾人体育干部培训工作,派出人员到安徽学习盲人门球裁判知识和训练方法。

(九)不断引入新项目

——争取将我市残疾儿童纳入了“中国残联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项目对6岁以下的智力发育落后、脑瘫、孤独症和听力障碍四类儿童将给予每人不少于1万元的康复训练费用资助,并资助站立架、矫形器、助视器、助听器、人工耳蜗等辅助器具。

——争取将我市纳入了中国残联和国家财政部共同组织的“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中央财政在2009年—2011年每年预算安排2亿元用于该计划项目。自治区残联已将我市列为广西实施此项目的试点市,分配我市2010年首批为2000名残疾人开展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

四、规范管理残疾人事业

(一)召开了“2009年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2009年桂林市残疾人工作要点》,指导各县区残联开展工作。召开了“市人民政府残工委全体委员会议”,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研究我市发展特殊教育问题,讨论《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市残工委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残疾人工作列入了职责范围,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

(二)认真执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根据自治区残工委的部署和要求,市残工委开展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纲要执行情况中期自查工作,并组织对9个县、区进行了抽查。检查显示,各项任务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中康复服务和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已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总任务。自治区残工委检查组对我市执行“十一五”规划工作表示满意,给予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高度评价。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国残联系统互联网网站建设指标体系》,重新建设了365走地盘网站,使其成为宣传桂林市残疾人事业的一个重要窗口,成为为残疾人服务的一个重要平台,成为与残疾人及其亲友交流的一个重要渠道。

(四)开展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检查,规范管理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开展统计人员培训,提高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质量。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市残联三级档案室,在全市文书档案检查评比中,获得了90分的好成绩。

回首2009年,全市残疾人工作在组织建设、建立机制、创新政策、筹集资金、实施项目各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绩显著,经验宝贵,发展势头很好,这是市委和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部门积极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我们全市残联系统残疾人工作者艰辛努力、奋力开拓的结果。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向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给予我们工作大力支持的离退休老干部和在职干部职工的家属,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残疾人事业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还较大;残疾人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困难还非常突出;农村残疾人的康复和扶贫任务还十分艰巨。

2010年,将是桂林市残疾人事业乘风破浪、快速发展的一年。“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机遇难逢,残疾人工作者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励精图治,乘势而上,继续争当解放思想和改革创新的先锋,勇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为我市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作出新的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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