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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情况2017年第三季度通报
2017-11-29(来源:) 作者:桂林市残疾人事业管理中心
各县(区)残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建立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数据通报制度的通知》(桂残劳就字[2017]42号)要求,现将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以下简称实名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管理系统统计,截止至9月30日,我市新增录入2494名残疾人就业状况,新增就业残疾人345人,新增培训残疾人1076人。

  (一)残疾人就业状况录入情况

  按照自治区残联下达的实名制统计工作要求,第三季度末我市残疾人就业状况录入率达到99.88%,基本实现了应录尽录;但仍两个县未能按要求完成,其中全州县未录入人数2人,资源县未录入人数1人。(详见附件1

  (二)残疾人新增就业情况

  截止2017年930日,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

  实名制管理系统统计,我市新增就业残疾人345人,其中城区新增就业111人,农村新增就业234人。(详见附件2

    1.城镇新增就业状况:秀峰区、象山区已率先完成2017年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任务;其它城区残疾人新增就业任务完成情况与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2.农村新增就业情况:灵桂县、兴安县、灌阳县、平乐县已率先完成2017年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任务;其余县(区)仍未开展残疾人新增就业数据录入工作。

  ()残疾人新增培训情况

  截止2017年930日,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

  实名制管理系统统计,第三季度我市新增培训残疾人1076人;其中象山区、雁山区、平乐县、灌阳县、永福县率先完成2017年残疾人新增培训任务;其余县(区)新增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与任务目标差距较大。(详见附件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应当与时间推进成正比,三季度末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要达75%。根据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系统显示,部分县区残疾人新增就业工作完成率没有实现“双达标”(即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完成率均达75%以上);多数县区残疾人新增培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不同程度存在任务完成情况滞后于时间进度的现象;有培训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培训、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调查工作总体进度缓慢。

  三、工作要求 

  (一)12月30日前各县区残疾人新增就业和新增培训信息实现100%录入。未完成新增就业和新增培训工作任务的县区,要按照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抓紧开展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数据录入。叠彩区、临桂区、阳朔县、荔浦县、全州县、龙胜县、恭城县、资源县新增就业和新增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与任务目标差距较大,务必采取切实举措,加大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11月30日前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状况信息实现100%录入。各县区要积极与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并录入实名制系统。对已录入实名制系统的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及时跟进了解其求职、签约、参加公招考试以及拟创业的后续结果,并更新系统信息。

  (三)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培训信息实现应录尽录。各县区要按照《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广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残劳就字〔2017〕30号)要求,切实加强对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开展培训工作,同时要及时将培训情况录入实名制系统,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将以实名制系统数据为基础对该专项工作成效进行评价考核。

附件:1.各县(区)残疾人实名制就业状况录入情况表

    2.2017年县(区)残疾人实名制新增就业情况表

    3.2017年县(区)残疾人实名制新增培训情况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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